在香港财富管理市场,"信托"二字随处可见。许多机构也会宣称自己是"持牌信托服务提供商"。但这个说法,其实是源于“信托或公司服务提供者牌照(TCSP牌照)”字眼上的误解。
事实上,在7,000多家TCSP持牌机构中,仅200多家是真正的信托公司。这接近30:1的比例背后,是两种牌照的本质不同。
TCSP牌照持有者只能将信托作为辅助业务开展,例如成立公司、担任公司秘书、担任名义股东等。这些业务主要围绕公司的设立与日常运营辅助展开,并不涉及核心的信托资产管理等业务。而且,他们不能把信托业务作为主营业务,也不能以“信托公司”的名义进行宣传推广。这意味着,即便它们名字里有“信托”,但实际提供的服务与大众认知中专业的信托服务相差甚远。
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,真正的信托公司牌照赋予了机构专门从事信托业务的权利。像以受托人名义进行资产管理、投资以及保管客户资产等核心信托业务均可开展。例如,在家族信托业务中,真正的信托公司能够依据委托人的意愿,对家族资产进行专业的规划、管理和传承安排,确保资产按照既定目标进行运作和分配。并且,真正的信托公司可以公开宣称自己是“信托公司”,这是其专业信托业务能力的直接体现。
因此,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投资者,TCSP牌照并不等同于信托牌照。许多公司虽然持有TCSP牌照,但只能提供基础的公司服务,无法从事复杂的信托管理业务。因此,当您有设立家族信托、资产保护等专业信托服务需求时,一定要确认对方是否持有《受托人条例》下的信托公司牌照,而非仅仅持有TCSP牌照,以免因选择不当而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风险和损失。
“本文不代表任何法律意见,如需相关服务请咨询会计师、律师、持牌信托公司等专业人士和机构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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