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(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)批准《光源 安全要求》等2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、《灯具 第1部分:一般要求与试验》等423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和2项国家标准修改单。其中,涉及照明的3项强制性国标和49项推荐性国标由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,具体清单如下:
3项照明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
49项照明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
另外还有1项其他标委会归口的照明相关推荐性国家标准。
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是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,标委会秘书处设在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。如需了解上述标准更为详细的信息,可与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联系,联系电话:010-67708989。